临西县建立农村党员干部促廉保廉机制
  
(2005年12月9日)

  近年来,临西县纪委针对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突出,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增多的状况,着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建立六项制度,构建监督网络,形成了促廉保廉的良性机制,收得明显成效。2004年和今年以来,农村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12%、25.6%,村干部发案率同比分别下降16%、30.4%,有力地维护了农村发展稳定大局。
  一、制定农村干部行为规范。针对当前一些农村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县纪委制定了《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行为规范》,即“八不准”:不准用集体资金购买个人商业保险,不准用集体资金报销红白事礼金,不准以参观学习为名用公款旅游,不准用集体资金报销个人手机和住宅电话费,不准向上级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土特产或其他礼品 ;本人或子女婚丧事不准大操大办;在宅基划分、集体副业承包等事项中,不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不准违法施政,侮辱或谩骂群众。违者,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为把规定落到实处,一是结合“三个代表”思想学教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鼓励群众进行监督;三是抽调人员成立农村案件调查组,严查违规违纪案件,起到了较强的震慑和儆戒教育作用。
  二、建立六项保廉制度。一是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各乡镇成立“农村财务集中管理服务中心”,代管各行政村的集体资金和财务帐目,集中办理各村收入和支出的结算,进行会计核算,各村不在设会计,只设1名报帐员。小额支出实行报帐制,大额开支,经村支两委研究后,提交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报管理服务中心批准。该制度实行两年来,经过审核把关,杜绝不合理开支100余万元。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听证进行决策。决策时,先由村支部和村委形成初步意见,然后召集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进行听证,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事项,必须重新研究,举行二次听证。三是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村官进行廉政谈话,教育他们严格要求自己,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自律不严存在轻微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打招呼,敲警钟,帮其提高认识,防止小错不纠铸大错。四是村民评“村官”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评议会,召集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支书、村委主任廉洁勤政情况进行评议。凡评议票满意率低于三分之二的,视为不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村支书,给予免职处理;连续两年不称职的村委主任,责令其辞职或建议依法罢免。对评议中发现的廉洁勤政的好干部,予以通报表扬。2003年以来,根据评议结果,对群众不满意的7名村干部予以免职处理,对12名廉洁勤政好干部予以表彰。五是年度审计制度。每年由乡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看有无私设“账外账”、挥霍浪费、侵吞集体资财等问题;;有无截留、挪用上级划拨资金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纪律责任。开展年度审计以来,发现问题30多个,给予处分16人,对村干部触动很大。六是探索对村干部的奖励制度。县乡明确规定,对在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等方面作出贡献的村干部,予以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让村干部得到应得的报酬,为其廉洁自律创造条件。
  三、构建监督网络。每村从支部成员中选出一名纪检委员,同时在每村党员和群众代表中聘请1-3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其职责是对村干部的工作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对不接受批评意见和提醒无效的,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重要情况通过电话等形式直接向县纪委报告。为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建立了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反馈信息制度;同时,落实了待遇问题,每年开展优秀监督员评选活动,使之强化了责任意识,提高了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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