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深入开展村民评议“村官”活动

(2006年03月16日)

  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04年以来,临西县开展了村民评议“村官”活动,收到良好效果。村干部廉洁自律和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群众上访量明显减少,同比下降30%以上。

  一、评议对象。评议对象主要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有条件的村延伸到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评议内容。评议内容包括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完成情况、村财务收支等五个方面。

  三、评议方式方法。评议活动由乡镇纪委负责组织,每年评议一次。评议代表由村民代表、党小组长、生产组长、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有威信的党员、群众组成,10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30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50人。一是公开承诺。年初,评议对象根据村民关心的问题,结合规定的评议内容,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作出承诺,接受村民监督。二是日常测评。每季度召集一次评议代表,对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测评,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有轻微问题但未构成违纪的进行打招呼教育。日常测评分按30%比例计入村干部年度综合评议分值中。三是述职评议。年底,村“两委”班子成员向评议代表报告一年来的工作、不足和打算。述职述廉后,评议代表就村干部工作和践诺情况进行质询,并现场划票打分,公布结果。

  四、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与村干部使用和奖惩挂钩。对于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乡镇党委给予表彰和奖励。凡评议得分低于70分的,要进行谈话,责令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连续两年得分低于70分的,要令其引咎辞职或依法罢免职务。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予以立案调查。2004年以来,通过开展评议活动,对10名勤廉兼优的村干部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表彰,对15名群众反映差的村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或立案调查,在全县产生较强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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