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纪委开展“知荣辱、扬正气、树形象”主题教育

(2006年04月14日)

  临西县纪委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从4月10日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在本机关全体人员中,开展以“知荣辱、扬正气、树形象(“五种形象”,即亲民、爱民、为民的公仆形象,对党忠诚、捍卫党纪的卫士形象,严于律己、拒腐蚀、永不沾的清廉形象,争先创优、锐意进取的先锋形象,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众志成城的团队形象)”为主题的教育整顿活动。引起全县干部群众的极大关注。为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他们采取了五项措施:

  抓好学习讨论,提高认识。坚持每周二、周四下午进行集中学习。主要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张毅同志在省纪委常委扩大会上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时的讲话;市纪委书记王增明同志关于“情、理、纪、法”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论述;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大家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八荣八耻”、正确处理“情、理、纪、法”四字关系和树立“五种形象”三个主题,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提高了加强道德修养,维护纪委形象的自觉性。

  制订“五条硬性规定”,规范和约束行为。为解决和防止一些容易出现的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制订“五条硬性规定”:⑴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⑵严禁接受被查单位或被调查人安排的宴请、洗浴及经营性娱乐活动 ;⑶严禁收受或向被查单位及当事人索要礼品、礼金;⑷查办案件或开展检查时以及在其他场所,不得抖威风、耍态度、吹大话,损害纪委形象;⑸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禁止跑风漏气,泄漏案情。凡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在机关全体会上点名批评,当事人作检查;第二次,给予党政纪处分;第三次,清出队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步处理到位。五条硬性规定,通过县报和电视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开展自查自纠,促进整改。从4月22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组织人员对近几年来检查的单位和查处的当事人进行重点走访,征求他们对纪委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召开部分县直部门、乡镇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等形式,对照“五条规定”,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互相帮助,互相促进的目的。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坚持领导抓,抓领导,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实行分包责任制,从副书记、常委到室主任和一般工作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日常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敢于批评,及时制止。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发挥好表率作用,要求下边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边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建立外出执行公务监督卡制度。纪委机关统一印制“监督卡”,工作人员外出检查或办案回来时,交被查单位或当事人填写有无“吃请、收礼、态度蛮横”等问题。此卡交给干部管理室汇总备查。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每季度对被查单位或当事人进行一次走访,了解纪委工作人员执行规定的情况。要狠抓正反典型,对正面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反面典型,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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