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西县纪委、临西县监察局、临西县行评办

关于对重点项目审批实行跟踪督察制度的通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今年是我县项目建设年,为确保重点项目审批顺利进行,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决定对重点项目审批实行跟踪督察制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范围
  1、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2、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或经营性项目;
  3、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其他项目。
  二、督察内容
  主要督察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县内)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看有无态度冷漠、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设置障碍、拖着不办、吃拿卡要等问题。
  2、办事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看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是否在公开场所公示。
  3、办事效率情况,看是否实行了“一次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是否做到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能否当场办结。
  4、收费情况,看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仍在执行,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特别是收费不开票问题。
  三、督察程序和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1、项目业主向县纪委纠风办申报项目规模、投资额以及需要到哪些单位办理审批手续。联系电话:8569306、8565110。
  2、县纠风办对项目业主的申报进行审核后,派员会同其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进行现场督导。
  3、未向纠风办申报进行跟踪督查,但在项目审批中遇到问题的,可直接向纠风办反映,纠风办予以调查处理。
  对督察中发现的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吃拿卡要、违规收费的,特别是拖着不办、超过法定期限以及搞“三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项目审批跟踪督察的重要意义。它是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的结合点,督促各部门转变作风的切入点,也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有效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纠风办的跟踪督察活动。督查结果作为行风评议日常考核加(减)分的重要依据;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定为行风评议不达标单位。
  2、加强对项目审批工作的管理。要组织审批工作人员开展“换位思考”,强化服务意识。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同时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和要求,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项目审批工作进行“回头看”,存在差距和不足的,立即制定改进措施,保证项目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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