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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行风日常考核工作,使日常考核做到客观、公正和公平,特制定本办法。满分为100分,记入各部门民主评议工作总成绩。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日常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考核项目能量化的予以量化计分。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尽可能考虑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服务范围,力求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
二、计分办法
1、基础分(60分)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民主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完成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公开承诺、“三联系一走访”、自查整改、公开践诺等各阶段工作的,记60分。
2、加分项目
①设立公开办事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的,记20分;②被评为“高效工作”、“十佳实事”的,每次加6分;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领导带班、“一次告知”、过错追究等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每项加3分;④对纠风办交办的群众投诉,快查快结,按时反馈结果的,每件加5分;⑤民主评议工作及单位整体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在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加6分;⑥评议工作经验被市民主评议工作简报刊发1篇加6分;被县纪检监察信息刊发1篇加4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刊用的每件记8分,省级主要媒体刊用的每件加6分,市级新闻媒体刊用的每件加4分(一版刊发或大篇幅的分别加记3、2、1分),县电视台(作风建设巡礼栏目)、电台、《今日临西》刊用的每件加1.5分,电视专题片加6分;⑺每报送1篇有指导借鉴意义的行评信息(内容不少于500字)每篇加0.2分。
3、减分项目
①行风建设方面问题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减5分;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减10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减20分;②在县纠风办明查暗访活动中,发现公开承诺不落实的,每件减5分;存有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刁难卡要、推诿扯皮以及“三乱”等问题的,每次减10分;被市纠风办查处有问题的,加倍扣分;③热线电话不畅通或工作时间30分钟内两次查询无人接听,每次扣2分;④单位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或法律处理的,每件减40分。⑤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参加评议工作有关会议的,每次减2分;未及时反馈纠风办批办案件的每件减5分。
三、组织领导及实施方法
日常考核在县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纠风办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日常掌握和实地考核的方法。实地考核重点看建立了哪些有关制度,承诺的事项是否得以落实,群众投诉是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已经解决,为企业、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好事。各参评部门要按照计分办法的加、减分因素,实事求是地及时向县纠风办报送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年终不再集中收集。
临西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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