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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民主评议活动听证考核工作科学、公正、严密、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听证考核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评议办具体组织。组织听证考核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各参评部门的 领导,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出席;听证会由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主持。
二、听证代表范围及数量
参加民主评议行风听证会的代表,从评议代表库中随机产生,根据听证方式不同,确定若干名代表参加。
三、听证方式
为增强民主评议行风听证的实效,变过去一年一次听证会,为分阶段进行重点听证、热点听证和整体听证相结合,及时督促参评部门整改存在问题。重点听证,即由各界代表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工作、重点部门进行听证;热点听证,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听证;整体听证,即对全部参评部门进行集中听证。
四、听证程序
进行重点听证、热点听证时,⑴评议办对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汇总和归纳分类,经评议代表会议讨论和县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听证部门。⑵召开听证会,听证代表就自己了解的意见和问题,向参评部门提出质询。⑶参评部门主要负责人解答代表质询。⑷听证会主持人进行总结,向参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届时邀请参评部门部分管理服务对象列席听证会。
整体听证,按行政执法单位、综合管理单位、公用企事业单位三个类别分别进行。⑴参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听证代表介绍本单位2004年度行风建设情况,特别是查纠整改情况。⑵听证会主持人和听证代表向参评部门逐一提出质询。⑶听证代表当场给参评部门填写考核评价票。⑷在听证考核监督组(2—3名监督员组成)监督下,收回评价票密封。
五、听证考核票计分方法
听证考核票按评议主要内容,每个方面分5个档次,“好”为100分、“较好”为80分、“一般”为60分、“较差”为40分、“差”为0分。考核测评票统计工作,在听证考核监督组监督下,由评议办组织实施。
六、听证考核时间
重点听证、热点听证于9月—10月份举行,整体听证11月底前完成。
临西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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